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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餐饮业及其油烟污染
更新时间:2021-05-06 点击次数:647

详细解读餐饮业及其油烟污染

 

如今,随着城市人口增加,餐饮规模增大,餐饮油烟的排放已经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原因之一,餐饮油烟是食用油和食物在高温条件下经过热解产生的,其成分十分复杂。有研究表明冬夏两季餐饮源在油烟排放时间段PM2.5质量浓度是当日环境大气的3.0~23.9倍,且PM2.5质量浓度与PM10质量浓度比值介于0.55~0.91之间,表明餐饮油烟中的细颗粒物也是城市空气颗粒物的主要来源之一。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以油烟气的形式排入环境,它是食材、食用油和调料在烹饪、加工过程中排放出来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组成的气、固、液三相混合物科学研究早已证实,油烟中含有大量挥发性有机物,在空气中冷却会化合成为PM2.5,增加局地污染物浓度。年中科院对北方雾霾天气进行专项研究,在检测出的氮氧有机颗粒物中,局地烹饪排放的油烟型有机颗粒物占21%,汽车尾气和燃煤产生的烃类有机颗粒物占18%。也就是说,餐饮产生的油烟对大气造成的污染甚至超过了汽车尾气亟需进行严格治理。

 

餐饮业包括:

1)各类型餐饮服务单位: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①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m2以上(不含3000m2),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②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m2(不含500m2,含3000m2),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③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m2(不含150m2,含500m2),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④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m2以下(含150m2),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2)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高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3)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4)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5)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6)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7)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备设施,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本餐饮连锁企业所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单位。

8)夜市餐饮服务,指举办者经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在其区域内,在夜间时段仅集中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但不含依托门店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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